
署名权又叫表明作者身份权,它的存在能够很好的保护好作者的合法权益。那么署名权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呢?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它是否可以转让呢?著名律所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些疑惑,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我国的署名权。《著作权法》第十条 第二款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而根据法律规定,署名权不在该范围内。《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可转让权利有:(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署名权的性质和能否转让的一些解答。综上所述,署名权不能转让的,署名权转让,割裂了作者与作品之间的人身关系,也是弄虚作假,愚弄社会公众的行为。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哈尔滨律所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

社保卡是国家为大众创立的一种福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看似是比较常见的做法,却是违法使用社保卡,那么哪些行为是违法使用社保卡呢?哈尔滨律所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有些人达不到门诊实时报销起付线,便打起了一家人共用一张社保卡的主意,或者子女使用父母的社保卡就诊配药,或者一家人合用一张支付比例最高的社保卡。这都是违法的。现在,很多医院就诊病例记录、体检报告,都有连续性,也有很多医疗机构建立病人信息、病史档案、终身病历,那非本人刷卡看病,持卡人身上无故多了病、用卡人身上少了病,对复诊和以后就诊都会造成麻烦。《社保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哈尔滨律所致力于打造优质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行律师咨询。

哈尔滨律所介绍税收实体违法行为和税收程序违法行为。这是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性质所作的分类。税收实体违法行为又称为实质上的税收违法行为,是税收主体违反税法规定的实体权利义务的行为。对征税主体来说,主要是违法多征、少征或越权开征、停征税收;对纳税主体来说,主要是实施各种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税收程序违法行为又称为形式上的税收违法行为,是指税收主体违反法定的税收程序,即违反了法定的征纳行为必须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的行为。如税务稽查人员认为自己与被查对象比较熟悉,而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要求对被查对象实施检查的行为,就严重违反了税法的规定。律所事务所欢迎大家咨询。

哈尔滨律所介绍社保卡激活期限有多久?参保人到人力社保部门领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应用。自领卡之日起300天内,凭本人有效证件持卡到金融账户对应合作银行网点启用金融应用,否则该卡社保应用将被挂失。如参保人确实有事不能亲自去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时,受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参保人身份证、委托书。如因金融应用未启用导致卡片社保应用被挂失,持卡人需启用卡片金融应用后,到人社部门指定地点解挂卡片社保应用。社会保障卡从持卡人类型来看,可以分为两类,即: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我国劳动保障部有关卡规划和规范的重点为社会保障(个人)卡,各地区实际发放的也多集中于个人卡,所以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障卡,就是指社会保障(个人)卡。

酒后驾车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的生命的不尊重,更危害着公共安全。醉酒驾驶的现象在现在的道路交通上都是很常见的现象。为了进一步的规范醉酒驾驶,更好的维护公共安全。法律对于醉酒驾驶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责任形式以及处罚标准。下面跟随哈尔滨律所小编来了解一下。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规定;1、肇事后逃逸的,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2、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准申领驾驶证;3、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哈尔滨律所介绍关于酒后驾车的最新解释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交通事故是前提,构成犯罪是统称。这是刑法修订后给予执法者自由裁量的重要改变。这里没有讲“肇事”,就是将酒后、醉驾从交通肇事罪中否认出来,排除了“交通肇事过失犯罪”。所谓构成犯罪是以行为人主观构成和客观结果论的诠释。

近两年,随着经济的上升,城市化的建设,人群大量涌入城市,在好的地段和城市,房价也就直线上升。但因为房价的上涨,很多人并不能负担全款买房,且外加限购政策,于是买房成了一个难题。以租代售能很好地化解房价上涨带来的买房压力,那么究竟以租代售买房合法与否呢?哈尔滨律所提醒虽然我国并没有对“以租代售”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但从政策和民法通则来看,无论是和房地产商还是个人购买房屋,若想采取“以租代售”的方式购买,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明确房屋的性质,确定买卖的房屋不是小产权房、房产商自持租赁用房、安置房等一类不允许买卖的房产;二,拟写好“以租代购”合同,看清楚合同条款,约定好违约事项,毕竟在现在的大环境下,房价涨幅大过工资涨幅,有不少人宁愿承担违约金也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三,明确过户时间,我国房屋是所有权登记转移,故一旦满足过户条件,及时过户。以上就是此次哈尔滨律所分享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疑问,欢迎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