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私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的现象十分的普遍,而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一般都会约定比较高的利息。从法律的角度看,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呢?接下来有关内容就由哈尔滨南岗行政诉讼律师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高利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主要如下:一是性质不同。民间借贷是属于互助性质的行为,通常属于私人之间的单独交往。虽然放贷者也从中谋取利益,但其利息一般不高,超出年利率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而高利贷的放贷者则是以牟取暴利为其唯一的目的,放贷者把放贷当做一种商业行为,以谋取高额利息为目标,通常利息畸高,远远超出银行利息。二是规模不同。民间借贷的规模一般较小,其借贷对象一般只针对特定的个人和单位,并且放贷的次数较少。而高利贷则规模较大,通常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多次发放贷款。如果您对民间借贷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知名行政诉讼律师来了解。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每一种离婚方式都有自己的离婚程序。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程序,协议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登记,那协议离婚程序具体该怎么走呢?下面是哈尔滨南岗行政诉讼律师小编整理的协议离婚程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协议离婚程序—条件: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来哈尔滨南岗行政诉讼律师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处理分为:受理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裁决处罚、损害赔偿调解、向法院起诉。下面跟着哈尔滨南岗行政诉讼律师小编一起来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及起诉流程。交通事故处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此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哈尔滨南岗行政诉讼律师为你解答。

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不良企业拖欠工资的行为,我们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么在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如何去解决呢?劳动仲裁又是怎样的流程呢?下面是哈尔滨南岗行政诉讼律师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仲裁资料与流程。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资料和具体流程.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3、可以不请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收齐相关法律文书,一样能胜诉;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任何人都不希望自身的利益被损害,所以要合理的利用法律这面正义的旗帜来捍卫我们的利益。如果有更多关于劳动仲裁的法律问题,欢迎到哈尔滨南岗行政诉讼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私家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频发。大家都不想碰上这倒霉事,但是千金难买早知道,学习学习也无妨。那么交通事故发生后,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有哪些事项是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呢?哈尔滨南岗行政诉讼律师小编带你了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涉诉时的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地对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辖权。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以上就是哈尔滨南岗行政诉讼律师的介绍。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哪些法律依据制定的呢?哈尔滨南岗行政诉讼律师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关于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的规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3]20号)对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出法律解释后,《实施条例》未再规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2008-08-17】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提出的赔项目与偿数额要合法,如果诉讼请求赔偿数额太高,还存在一个诉讼费用承担的问题。多提出来的不合理的费用是要自己承担的,所以请求赔偿数额不可漫天要价。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援助,欢迎到哈尔滨南岗行政诉讼律师找专业律师。

